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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一两年,很多智能手表引发关注,介绍时称其软件持有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,更是引起很多消费者的关注,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,那这个手表就是医疗器械了?
小编在这里也有些不懂的问题,凭着比普通消费者丰富一点的医药器械产品专业知识,和大家探讨一下。
目前,智能手表产品众多,我们直接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系统,随机挑选几款热门产品进行分析,查询到以下信息。
从产品名称可以看出这里4款产品,共有3款产品是采集、记录的用途,只有一个是软件类的。从注册证编号也可以看出这个分类,注册证编号前四位数字是首次注册的年份,第五位数字代表产品风险分级,这里都是“2”,就是第二类医疗器械。第六和第七位数字是捆绑一起看,根据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,从01-22的分类来看,07是“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”,21是“医用软件”。
我们点击详情,进入以下信息显示页面BD半岛。
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,三款记录、采集仪器在预期用途均有这个形容“不包含自动分析、诊断功能”,都只是采集某些数据的用途。
而另一款软件类的,除了记录、存储、显示数据,还可以提示成人窦性心律、心房颤动、室性早搏、房性早搏,但只是仅供参考,不直接作为临床诊断的依据。什么意思呢,就是基于软件对人体数据的分析,作出判断以上四种情况。但并不一定就确诊数据所属人的病症,只能去正规医院做正规检查,有专业医生的诊断才能确诊。
那么,拥有这些设备、仪器、功能的智能手表,是否属于医疗器械呢?似乎是分了两种情况,一种是拥有三款采集记录仪器的情况,另一种是拥有分析功能软件的情况。其实在这里只有一种情况,因为分析功能软件也需要依靠采集数据才能分析,所以采集数据包括心电、血压、脉搏等,是基础的一项功能,需要分析,才会安装上软件,有分析提示的作用。
在相关只能手表品牌的官网上,有分析功能的会显示为“心电分析”,其他均为采集记录数据的功能。官网上亦有展示相关的医疗器械注册证,跟国家药监局查到的信息一模一样,并且还有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准文号,也有显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名称。
那么,从这个层面上看,拥有这些数据采集记录功能的手表,的的确确就是一款医疗器械,拥有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。那么,小编的问题就是在这了,销售二类医疗器械,需要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》(以下简称《二类备案》),作为医疗器械注册人,不需要《二类备案》,可以零售、网上销售。但如果是实体店现货销售呢?各种商超似乎不少各智能手机品牌的专营店,也有很多经销商,现货销售这些功能的手表,也必须持有《二类备案》的吧?个人销售,是否构成无证销售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呢?大家认为呢?